▲桃園地院。(圖/Google map)
桃園一名游姓男子,和妻子結婚2年後關係開始惡化,漸漸變得「沒話說」,他認為夫妻倆感情已無法挽回,因此打官司訴請離婚,不過法官卻狠狠打臉他,不但判不准離婚,還要求他必須每個月付1萬5千元扶養費給女兒。
▼游男和妻子結婚2年後漸漸變得「沒話說」。(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pixabay)
游男向法官抱怨,自己和妻子結婚後生活習慣與價值觀不合,因此常常發生爭吵,最後變得「沒話說」,但游妻爆料,夫妻倆關係變調全是因為老公有了婚外情,小三生日時游男還送上生日驚喜,上面寫著「讓妳任性、疼妳寵妳上天、一輩子如此」等等甜言蜜語,甚至附上多張接吻親密照。
游妻無奈表示,老公和她沒話說,對小三卻是情話綿綿聊不完,多次躲在車上和小三講電話,一聊就是1、2個小時,最後被抓包還惱羞成怒,把妻子趕出家門,害游妻只好帶著2歲女兒搬出去住,她認為婚姻失和並不是她的問題,而是小三的介入造成,拒絕離婚。
▼游男和小三時常情話聊不完。(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pixabay)
桃園地院審理時,以游男和小三的對話、親密照等等,認為夫妻關係破裂是因為游男和第三人過從甚密,判不准離婚,且每個月必須付女兒1萬5千元的扶養費。
往下看更多新聞:「她讓我像個男人!」人夫偕小三出國11次 駁外遇:親吻是禮貌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和英國籍雷姓丈夫結婚超過20年,但其實雷男早已受不了林女壓迫性的掌控,對她感情漸淡,在2012年對另名葉姓女子一見鍾情後,更是將心意全部轉移到葉女身上,2人關係親密甚至一起出國遊玩,雷男為此寫信向妻子坦白,還提起離婚訴訟但敗訴,而林女無法諒解雷男的背叛行為,怒告雷男和葉女,要求賠償。
林女控訴,雷男2012認識葉女後,整個人都被迷惑,甚至在隔年1月搬離愛巢,和葉女同居,期間僅有短暫返家居住1個月,之後又離開,從此沒有再回過家,夫妻從此分居。
▼(示意圖/pixabay)
而雷男也在同年8月寫電子郵件給林女,坦白透露心境,不但承認婚外情,還說「和她在一起時很親切、溫暖,那是我從未感受過的事,她讓我覺得自己像個男人,也沒有向我要求任何事。我想妳(林女)可以稱它為無條件的愛,並溫柔對待我們的關係。」接著雷男和葉女在2013年6月至10間,多次在臉書PO出一起出遊的親密合照,2人親吻、摟抱相依偎,雷男還以手橫越過葉女胸前並扶摟腿部。
林女認為自身的配偶權受到侵害,怒告雷男和葉女。雷男在審理期間表示,與林女的的婚姻出現裂縫,並不是因為有小三,而是因為林女太過強勢,長期對他全面經濟控制,還會用不理性的言語謾罵或發生肢體暴力,他才會受不了,更強調與葉女只是一般朋友關係,「我身為英國人,親吻、擁抱是與親友間打招呼或道別的禮貌性舉動,不是情侶交往的親密行為。」
▼(示意圖/pixabay)
訴訟案一、二審都認定林女配偶權受到侵害,雷男不服再提起上訴,不過台中高分院法官表示,林女和雷男的共同朋友曾目擊「出軌」現場,加上2012年那封電子郵件,以及雷男承認曾和葉女一同到希臘、土耳其等地,共出國11次,明顯超越一般男女關係,日前駁回上訴,判定雷男和葉女須賠償林女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