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明星臉的援交女,真實年齡竟然只有13歲。(示意圖/PIXBAY)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幾年前透過交友APP,認識一名有明星臉、自稱是大學生的女子。陳姓男子見女大生身材好,又有臉蛋,談好以4000元到旅館開房間交易。事後陳姓男子想再次回味,打電話給女大生,竟然是對方家長接的,才知道援交妹真實年齡只有13歲,他也因此被告上法院。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13歲少女發育良好,因此常假裝自己是大學生,找尋乾爹,談好價錢進行性交易,利用這些錢買衣服和手機等等。直到某天,陳姓乾爹私訊找她,恰好被少女母親發現,經過套話了解完整性交易過程,才發現自己女兒變成援交女,氣得到警局報案。
▼嫖客和援交妹上床,事後才知道她的真實年齡只有13歲。(示意圖/PIXBAY)
法院開庭審理時,少女坦承,一天最多曾接過10名客人,最少則5到6人。相關嫖客一一被傳訊到案,他們聽到少女真實年紀只有13歲,著實傻眼。他們表示,少女在個人檔案寫著自己18歲,就讀大學。而少女身高162公分、43公斤,打扮成熟,看不出來只有13歲。尤其少女從未談私生活,根本無從得知她的真實年齡。
法官調閱相關通聯紀錄,發現少女的確未提過自己真實年紀,檔案上的年紀欄只有「不爽」兩字,其他人根本無法發現少女只有13歲,因此全案判決無罪。
不過檢方不服上訴,認為陳姓乾爹曾問少女「妳不是要念書」,能證明知道對方不是大學生,但法官認為,嫖客們只是隨便找話聊,證詞也相當一致,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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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2名國中女學生,因缺錢花用,竟結伴上網援交,還主打「一男二女」雙飛享受,吸引大批嫖客詢問,沒想到因過度招搖,引起警方注意,2女被約談後供出3名嫖客,3人分別被依與未滿14歲之少女發生對價性行為等罪判處3年6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桃園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Map)
判決書指出,現已升為人妻的桃園某高職女學生,5年前念國中時因不愛讀書,常和另一名女同學相約翹課、翹家在外鬼混,後2人為了賺錢花用,竟結伴上網援交,兩人透過交友軟體拉客,還主打「一男二女」雙飛享受,有時興致一來還會只收500元,消息一出,吸引許多人爭相上門「吃幼齒」。
直到國二那年,2女被一名毒蟲白嫖,才忍不住向校園查訪的警員抱怨,警方才循線追查到3名嫖客,不過 3人到案後都喊冤,「你看她那個背影,跟高中生、大學生有什麼不一樣!」直指2名少女發育早熟,而且打扮成熟,還會抽菸、化妝,言行舉止根本看不出來是13歲,而其辯護律師都堅稱當事人只有請2女進行半套服務,沒有其他性行為,懇請法官能改以猥褻等罪從輕論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2名國中妹聽完3人說詞不以為然,表示其中一名嫖客當時曾嫌2人「太乾,X不進去!」反控是對方性無能才會弄很久,後來還常以手指性侵兩人下體,並強調,每次接客以前都會告知還是國中生,並放話敢白嫖就會提告,對方不可能不知道她們還未成年。
由於2女指證歷歷,不僅清楚敘述每次援交地點、雙方對話、性愛過程,還在庭上出示照片,顯示兩人曾共搭一輛計程車追趕嫖完不付錢的毒蟲嫖客,法官調閱幾人對話紀錄後,認定3人不可能不知2女年齡,一審依與未滿14歲未成年人性交罪判刑。
檢察官認為法條有誤提起上訴,二審期間,辯護律師雖試圖舉證人妻高職妹是專講別人不好、很會裝可憐的「高風險證人」,但不被法官採信,日前改依與未滿14歲之少女發生對價性行為,分別判處4年8個月、4年有期徒刑,而其中一名嫖客則因為國中妹喜歡他沒收錢,故維持一審3年6個月原判。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