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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社群便利,沒想到意外成了抓猴管道。新北市一名人妻懷疑丈夫出軌,她某天意外猜中丈夫臉書密碼,成功登入後,竟發現丈夫跟4名女網友親密對話,甚至傳送性感內衣照片,才知丈夫外遇劈腿4女,人妻憤而訴請離婚並求償242萬餘元。新北地院經審理,認定丈夫網路言行已破壞婚姻忠誠,判准離婚,且須賠償妻子20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市一家音響公司江姓老闆2013年就離家未歸,江妻隔年意外得知丈夫住處門牌號碼,猜測他可能以此作為臉書密碼,果然順利進入丈夫臉書,沒想到卻意外發現丈夫跟至少4名女子互傳親密曖昧訊息,內容像是「昨天身體有沒有被我弄痛?」、「了解妳不想當小三的立場」、「離婚的事,我沒有辦法立刻處理完」、「可以給妳真的感情」、「巴不得今天妳就是我的女朋友。」其中一名女子甚至傳性感內衣照給江男,江妻看了相當氣憤。
江妻表示,丈夫離家近五年,也不願探視她病危的父親,連醫院、告別式都未曾出現,甚至批評她的哀悼文章「矯情」,因此請求法院判准離婚,並對丈夫求償242萬餘元。對於妻子指控,江男辯稱,妻子婚後對於公司主導權強,兩人婚後很少性生活,且反控妻偷看他臉書資訊,已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不能作為提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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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認為,江妻偷看丈夫臉書訊息雖侵犯隱私權,但審酌男女偷情有極高隱密性,不易取得直接證據,且江妻取得資料方式並未施加暴力手段,因此認定江妻所提臉書資料,可依最高法院判決意旨作為證據。另外,法官表示江男離家多年,確實與多名女子互訴衷情、談情說愛,還親密出遊,有違婚姻忠誠,因此判准離婚,另判江男須賠償妻子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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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也能抓猴?一名女子看見一名銀行女經理和同事出軌的報導,竟發現新聞中的「小王」就是自己的老公,讓她氣得對女經理提告,最後法院判賠60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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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已婚的吳姓女子在大眾銀行某分行擔任經理,在2014年底到2015年初間,與同樣已婚的周姓男同事大搞婚外情,2人在旅館偷情3次,被吳女丈夫逮個正著,而周男為避免醜事被妻子發現,選擇與吳夫簽協議書,不僅承諾賠償他50萬元,還會在2015年5月離職負責,如果違反協議須賠償150萬元。
想不到周男之後反悔,雖然賠了錢,卻不願從公司離職,同年7月被轉調至總行,吳夫因此相當生氣,對周男提出告訴,希望他履行協議。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周男已值中年,要他離職實屬嚴苛,而且吳夫當時也承諾放棄民事與刑事追訴權,因此法院最後判吳夫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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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該來的總是會來,這起判決躍上新聞版面,周男的妻子無意間看見報導,發覺新聞中的男子相當「眼熟」,便生氣的盤問丈夫,外遇事件因此曝光。周妻之後以「侵害配偶權」對吳女求償100萬元,雖然罪證確鑿,但是周妻年所得400萬元以上,吳女僅100萬元以上,因此法官斟酌之後,判吳女賠償60萬元,還可上訴。
▼周妻火冒三丈,對吳女提告。(示意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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