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趁著兒子不在家,竟然對兒子的女朋友強行
猥褻。(示意圖/pixabay)
不配當人父!台南一名林姓男子趁著兒子不在家,竟然對兒子的女朋友(化名小美)強行猥褻,不僅趁小美煮飯時,從背後猥褻得逞,甚至還手搓揉女方胸部以及下體,儘管她大聲呼救:「你兒子快要回來了」,林男卻仍舊不為所動,小美最後崩潰報警求救。
▼兒子女友再也無法隱忍一連串的騷擾,最後崩潰憤而報警。(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16年10月30日,趁著兒子剛出門不久,竟強行將小美拖進浴室內,以手強行猥褻對方胸部及下體,小美當下不斷尖叫拒絕林男惡行,甚至大喊:「你兒子要回來了」但林男卻仍不為所動只回了一句:「沒這麼快回來」,隨後小美奮力將林男推開並逃到客廳,卻又被林男拖到房間內猥褻得逞。
惡性不改的林男,在2017年5月趁著小美在
廚房煮飯時,從後方猥褻對方得逞;隔日竟還故技重施,再次伸出狼爪猥褻,導致小美再也無法隱忍一連串的騷擾,直接崩潰憤而報警,揭發
男友父親惡劣的行徑。
法官認為,林男不尊重兒子的女友小美,嚴重造成女方精神上的痛苦,犯後還否認犯行,但審酌他年歲已高,且在後續程序中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強制猥褻罪判林男1年2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易科罰金。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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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失業男子,因無法忍受妻子懷孕而長期無法進行性行為,竟威脅大女兒和他發生關係,並說若不同意,就會去性侵二女兒、小女兒,大女兒為了保護妹妹,只好同意狼父要求。沒想到狼父最後卻毀約,最後因為二女兒受不了報警,狼父的惡行才終於曝光,被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20年有期徒刑,狼父不服上訴,高等法院2017年11月29日駁回上訴。
▼三姊妹慘遭狼父性侵(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狼父在2014年妻子懷孕後,因性慾無處發洩,竟威脅就讀高職的大女兒配合自己發生關係,否則就要轉而性侵年紀更小的妹妹,大女兒為保護妹妹,只好與父親發生關係,父親還對她說「妳們也知道爸爸性需求很大,我都傷害妳了,難不成妳要我去傷害妹妹嗎」,大女兒只好在半推半就下,長期配合父親。
沒想到狼父卻毀約,在妻子順利產子後,藉著妻子哺乳與嬰兒單獨睡一間房期間時,與女兒們處在同一個房間,打地舖一起睡,並對二女兒伸出魔爪,撫摸胸部及生殖器,直到二女兒驚醒後才收手。隔日,卻又趁妻子、大女兒外出時,闖入臥室性侵熟睡的二女兒。
▼狼父趁無人在家時,闖入臥房性侵二女兒(示意圖/Pixabay)
性侵狀況直到2016年9月,二女兒被性侵後性格驟變,國中畢業沒繼續升學,平常就外出打工幫忙補貼家用,某天她準備要出門上班的時候,卻突然被剛滿10歲的三女兒拉住,哭訴被父親用手指觸摸「尿尿的地方」,且已不是第一次了,非常害怕與爸爸相處,哀求她不要走。
二女兒聽見狼父竟也對妹妹下手,決定在房間安裝攝像鏡頭,順利拍到了狼父性侵妹妹的畫面,並立刻報警。二女兒在庭訊時供稱,自己第一次被性侵時,爸爸還沒有中風,力氣很大根本推不開,當她威脅要告訴媽媽時,爸爸還嗆她,「有本事妳就去說啊」、「妳還欠我一次」,之後她每個月至少都被性侵一次。除此之外,二女兒還指證,父親曾當著她的面送給姊姊昂貴的禮物,並意有所指表示「妳知道我要什麼」,她追問姊姊是否遭性侵,姊姊雖打死不認,卻看得出姊姊說謊。
狼父向警方供稱,自己與大女兒是兩情相悅,且每次完事後大女兒都會收到禮物,雙方是對價關係,指控二女兒個性叛逆,是因為在外交男友被罵,心生怨恨所以故意誣陷他。對此,桃園地方法院沒有採信狼父說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猥褻等6罪,合併執行判處20年徒刑,狼父不服提上訴。
高院法官認為,案發後受害3女都曾為被告求情,聲稱除了性侵一事之外,被告平時對她們母女都非常好,若真要誣陷繼父,何苦又要為他講好話?法官強調,就算3姐妹已原諒了狼父,不代表傷害痊癒或沒有發生,根據桃園市政府家暴防治中心報告,大女兒還疑似出現「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才會同情被告,最後裁定狼父不符刑法第59條減刑要件,日前已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年有期徒刑。
▼桃園地院(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