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女當雛妓3年 惡父爽喝酒賭博還硬上!40年後再討養老費

▲桃園地方法院。(圖/維基百科)

善惡有報!75歲羅姓老翁婚後育有3名女兒,離婚後卻把二女兒賣去當雛妓,並對小女兒伸出狼爪性侵,此後對女兒們不聞不問近40年,直到老年失能被安置到養老院,繳不出41多萬的費用,竟向女兒們索討扶養費。桃園地院認為,羅男未盡扶養義務,因此駁回。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羅男2014年1月因身體因素,被社會局緊急安置到老人照護機構,隨後在2015年11月至2017年9月都沒有繳納費用,期間雖有新北市某安養機構代墊每月1萬8000元的費用,但前後共計累積約41萬多元的安置費尚未繳清;最後,因羅男繳納不出費用,該機構轉向羅男的3個女兒請求支付。
 
對此,羅男的大女兒表示,和父親已經40多年沒聯絡,當初父母離婚後,她便跟著媽媽生活,從此未再見過父親一面,所以無從得知對方的音訊。二女兒則指出,父母離婚後,她便帶著和妹妹生活,期間卻被對方賣去當雛妓3年多,所賺的錢卻全供父親喝酒賭博,未曾認真照顧姊妹倆,就連爺爺也遭父親棄養,最後在安養院孤老過世。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pixabay)


小女兒指控,當時她的監護權歸給父親,但父親再婚後卻曾性侵她2、3次,因為自己年紀還小,不知道父親在做什麼,直到後來母親接她去同住後,從此未再與對方聯繫,如今再見到父親,讓她實在感到不知所措。
 
開庭時,羅男經代理人到庭表示,對於3名女兒提出抗辯均不爭執,可見其確實在女兒們年幼時,未盡照顧、負擔扶養費之責;法院認為,羅男對3名女兒確實均未盡到扶養義務,且對孩子的成長過程漠不關心,明顯沒有正當理由要求對方支付欠款,因此駁回訴求。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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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會有這款父親!中部有位油漆工的妻子在10多年前離家出走後,一肩扛起所有家計,父兼母職照顧年幼的2個女兒,沒想到他竟利用權勢長期性侵女兒,直到小女兒讀上高中後,終於不堪蹂躪報警求救,甚至消息曝了光,身為人父的她還辯稱小女兒挾怨報復,荒唐的言論引發眾怒,台中高分院依利用權勢性交罪重判8年。

▼示意圖。(圖/pixabay)


根據《聯合報》報導,2名被害少女因年幼時生母離家出走,從小到大幾乎都由父親扶養,父女3人同睡一室,這10多年間不斷遭父親利用權勢性侵,一直到小女兒就讀高中後,再也忍受不了自己淪為父親逞獸慾的工具,在友人陪同之下報警處理。

沒想到少女父親被逮捕到案後,矢口否認有對2女兒性侵,辯稱小女兒因為交男友時自拍,他一氣之下將她手機摔壞並打她的臉頰,之後又因不讓她讀大學,小女兒才挾怨誣陷對他提告。甚至還聲稱他會自白,是因為當時父親過世要入塔,誤以為認罪可以交保才會在原審自白,盼能在父親入殮前回去辦理後事。

▼示意圖。(圖/pixabay)


對此,法官詢問讀大學的大女兒「妳為何不求救?或在外讀大學可以不回家?」她回說「我不相信任何一個人,因為這種事已經在我心裡產生陰影,我沒有勇氣講出來」、「我只有父親,我沒有母親,我沒有任何一個人」另外,法官還查出,小女兒曾因妊娠5週就診,在父親的陪同之下簽立同意書,要求口服藥物自願流產,檢方詢問孩子的父親是誰,她則說「我不要回答」。

最後,法官認為少女父親違背倫常,戕害2女身心,犯後還狡辯小女兒誣陷,依利用權勢性交罪重判他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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