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東森新聞)
人妻偷吃被抓不害臊,竟反嗆丈夫!一名已婚黃姓女子和朱姓友人相約開房間,渾然不知自己早已被丈夫盯上,丈夫隔著門聽到妻子和小王不斷發出呻吟聲,心碎的衝進房裡質問「你們幹了什麼好事?」,黃女還一度霸氣回嗆「我們有做愛」,不過事後被丈夫告上法院後,黃女馬上就轉變態度,辯稱當時只是說氣話。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7年2月,現年40多歲的黃女與朱男出遊吃海鮮,之後再續攤到新店一家飯店開房間,而早就懷疑黃女外遇的丈夫,在得知妻子的行蹤後,就和徵信社直奔飯店。一群人在門外聽見呻吟聲,確認2人確實在辦事,隨即會同警方衝進房裡抓姦,徵信社人員馬上就在浴室裡發現衛紙團,丈夫氣得逼問黃女「你們2人幹了什麼好事?」,而黃女也不避諱怒嗆「對!我們就是有做愛」。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綠光罩頂的丈夫含淚提告,但黃女到案後態度卻360度大轉變,改口稱和朱男只是普通朋友,當天沒有發生性行為,脫口而出「有做愛」只是氣話,而朱男則辯稱衛生紙團是他自己打手槍擦拭後所留下,而且2人都拒絕採樣DNA檢驗。
檢察官認為,黃女丈夫所提供當天蒐證錄影畫面,以及徵信社先前拍到2人一同出遊、進出賓館的照片,都只能證明2人互動親密,就算在門外聽見呻吟,也無法證明雙方確實有發生性關係,最後依事證不足為由,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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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因懷疑分居多年的妻子與張姓男子外遇,一怒之下報警。不過,新竹檢方調查後發現,2人僅是「砲友」關係,且張男不知陳妻已婚,由於相姦罪和人妻上床等條件構成要件不符,最後將小王不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檢方指出,張男坦承與陳妻上摩鐵開房間,但否認得知對方已婚,表示雙方透過網路認識,會透過陳妻介紹朋友向他買產品,相約見面發生性關係,彼此各取所需,也很少過問對方私生活。
張男也聲稱陳妻曾提及自己扶養1個小孩,與孩子父親分居6年,坦言雙方平常很少往來,而2人被捉到赤祼在床上環抱時,並非正在性行為。且張男在被查獲時,當下才知對方有配偶。
陳妻則坦言因先生外遇,認為這段感情已成過去式,所以才沒有正面回答對方分開的原因,也幾乎從未和張男談論過先生的事,彼此從未有感情交流,僅單方面滿足性需求,澄清張男確實不知她仍有婚姻關係。
▼新竹地檢署(圖/新竹地檢署網站)
檢方將扣案的衛生紙及衛生護墊,經勘驗後並無精液反應,並以無通姦犯意與證據為由,將張男不起訴;同時指出,根據高院判決要旨,相姦者於姦淫時須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若無彼此認識,則不成立相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