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pixabay)
一名蘇姓男子先前在桃園市一間國小服替代役,期間認識了一名志工媽媽後,進而發展成婚外情。之後因為頻繁通聯被女方丈夫抓包,蘇男當時否認,辯稱和婦人只是朋友,不過婦人能清楚地指出對方的下體特徵,因而打臉蘇男撇清的說法。
桃園市某國小的蘇姓替代役男,5年多前服役時,認識大他21歲的志工媽媽,兩人竟然擦出火花,不僅偷偷相戀還發生性關係,之後被女方丈夫抓包提告。蘇男當時辯稱兩人只是同事,強調兩人沒有發展戀情,只是一般朋友關係,還找友人作偽證,企圖製造不在場證明。蘇男辯護人也稱,兩人年紀差太多,不可能發生性行為。
然而這名志工媽媽卻指證歷歷,透露兩人交往時經常通電話,且在2012年12月21日馬雅預言的「世界末日」當天,兩人到摩鐵發生性行為,蘇男當時還告訴她:「想跟妳一起度過世界末日。」另外也證稱,蘇男有割包皮,「下面比較細小,比我老公的小」,及身體某處有傷疤,且蘇男也知道她已婚有小孩。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官當庭勘驗蘇男下體及身體照片,都與婦人的證詞吻合,另調出通聯紀錄及停車繳費紀錄等證據,認為蘇男與婦人確實曾去摩鐵發生性行為,因此不採信蘇男及辯護人的說詞,審結判處蘇男4個月徒刑。婦人因丈夫撤回告訴獲不起訴處分,昨(8)法官就民事部分,另以蘇侵害女夫的婚姻權、破壞家庭幸福,判他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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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偷吃都不想留痕跡,沒想到這名人妻不只寫日記,還拿給老公看!台北市一名年約40歲的陳姓人妻,與另名林姓男同事相約上摩鐵16次,起初還被道德約束放不開,沒想到經過一次又一次的激戰後,還熱衷到傳簡訊問對方「喜歡我穿什麼樣?」。陳女丈夫得知真相後,怒告2人妨害家庭,而陳女所寫的日記也成為鐵證。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陳女與林男在公司朝夕相處,漸漸產生曖昧情,先是背著陳女丈夫出遊,之後更在2016年9月間,第一次上汽車旅館偷情,雖然當天衣服都脫了,赤裸相對的雙方卻被道德束縛而放不開,沒有發生性行為,但也喚起陳女心中對於激情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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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陳女與林男只要一逮到機會,就會到旅館激戰,在9個月期間,足足偷情16次,除了第一次沒有上床,其餘15次都大戰到讓林女受不了,甚至還傳簡訊問林男,「下次你喜歡我穿什麼樣的衣服呢?」。直到去(2017)年6月間,陳女的丈夫發現妻子傳給男同事的煽情簡訊,驚覺有異,在丈夫的追問下,陳女才坦白婚外情,並將詳細寫下偷情紀錄的日記交給丈夫。
丈夫掌握證據後,約林男出來對質,並錄下雙方對話,見林男也承認發生性關係,憤而將2人告上法院。陳女到案後,坦承除了第一次沒有做愛,之後 15次都有,至於林男則全盤否認,不過法官依照陳女證詞及日記,加上陳女丈夫所錄下的談判對話,認定2人涉有重嫌,雙雙依妨害家庭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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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