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撿哀鳳還打「交友電話」他向失主討紅包慘賠12萬

▲(示意圖/pixabay)

因為貪心惹禍上身!屏東一名蕭姓男子,前年在路邊撿到張姓女子遺失的Iphone6手機,不料他非但沒有馬上歸還,還出言恐嚇「手機是好的,丟掉也浪費」,向張女索討紅包4千元,更誇張的是,蕭男還擅自使用這支手機撥打「付費交友電話」,最後反害自己吃上官司,高雄高分院今(5)日依恐嚇取財罪及侵占遺失物兩罪,判處蕭男。罰金6千元及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6千元定讞。

綜合媒體報導,張女於前(2016)年7月晚間在屏東縣東港鎮興漁街一帶遺失手機,心急如焚的她多次向友人借用電話撥打自己的門號,雖然都有接通但無人回應,一直到到隔天凌晨發現手機關機,才驚覺iPhone6疑似遭到「挾持」。張女只好傳訊息請求拾獲者和黃姓男友聯絡。

▼(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44歲的蕭男分別在收到訊息的當天下午4時,及隔天凌晨0時、晚間9時30分共三次撥打「無來電顯示」電話給黃男,不只詢問手機購入價格,還問「交還手機有沒有獎金」,索討紅包做為報酬,甚至還說「手機是好的,丟掉也浪費」等語,疑似有恐嚇要把手機丟掉的意味,讓張女只好報警處理。

張女最後假藉以4千元紅包做為報酬,引誘對方到東港某公廟南側旁碰面,蕭男現身時遂馬上被員警逮捕。法院審理時,蕭男坦承有利用撿到的手機撥打「付費交友電話」,辯稱拾獲手機後有跟失主連繫,但並沒有恐嚇取財的行為,表示只是希望對方「能包個紅包」,還說就算沒有紅包也會把手機歸還,而他的辯詞被張女及黃男否認。

高雄高分院認為,如果蕭男確實沒有想要索討紅包的意圖,怎麼會不接電話,又怎會反覆以未顯示來電電話聯絡黃男商討歸還條件?據民法第805條第2項明文規定,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能超過價值的10%,蕭男明知iPhone6價值約2萬3千元,請求報償最多也只有2千3百元,但蕭男卻提出過份要求,高雄高分院認定於法無據,判刑處蕭男恐嚇取財罪及侵占遺失物兩罪,罰金6千元及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6千元,全案定讞。

▼高雄高分院(圖/翻攝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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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成都商報》


為了遺失的手機,竟然有母親這樣打死了自己的兒子!江蘇一名年僅9歲的男孩,先前在外面弄丟了媽媽的手機,怎麼找都找不到,結果回到家之後,媽媽生氣地用木棍毆打了他4、5個小時,沒想到隔天起床之後,男孩已成為一具冰冷遺體。事後手機找到了,但兒子卻再也回不來。

根據《成都商報》報導,1月5日下午,一名9歲男童在河邊玩耍時,不小心弄丟了媽媽給的手機,當時他心急地哭了出來,社區警衛見狀之後,陪著男童一起去找,不過他來來回回地找了3、4個小時,卻怎麼樣都找不到,警衛認為手機被埋在雪裡了。

男童回到家後,媽媽發現兒子把手機弄不見,便氣得用膠帶把他的手腳、身體綑起來,傍晚6點一直打到深夜11點,期間媽媽有餵男童幾口水,前後斷斷續續地大概打了5次,直到深夜才把男童抱到房間,而男童說了一句:「媽媽,我不想看到你。」於是媽媽一氣之下就回到自己房間。

直到隔天早上5點多,這名媽媽被鬧鐘驚醒,跑到兒子的房間才發現他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已經死亡。救護人員趕到時,發現男童頭上、臉上都是傷,屁股及雙腿更是慘不忍睹,而且身上除了新傷之外也有舊傷,死狀觸目驚心,救護人員還在屋內發現剪下來的膠帶和一根粗木棍,因此立即報警。

不少鄰居都表示,男童的媽媽平時對人溫和客氣,但對自己的兒子則是「易燃易爆」,男童三天兩頭就會挨揍。而事發後,男童媽媽被抓時一度情緒失控,她表示,老公長年不回家,不給一分錢生活費,所以男童對她非常依賴,經常要求媽媽不上班陪她,但若不上班就沒收入,沒收入就無法生活。

如今孩子死了,媽媽被關押在當地看守所裡,這讓做爸爸的陷入沉重的悲痛當中,並向朋友表示:「家已破,人已亡,希望已不在,面對失去孫子傷痛的父母,我是兒子,面對獄中的妻子,我是丈夫,面對離去的孩子,我是父親,撕心裂肺的痛!」令人不勝唏噓的是,雪化了之後,遺失的手機被找到了,但孩子再也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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