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月打官司!拿水果行鳳梨回家煮湯 挨告竊盜

花8月打官司!拿水果行鳳梨回家煮湯 挨告竊盜
去年新北市一名婦人想買鳳梨煮湯到板橋水果行敲門,但對方沒應門他自行拿走,當下屋主看到監視器認為有小偷立刻追出去並提告竊盜,但對方否認偷走會等開門後把錢還清,新北簡易判罰婦人4千元,但高院則認為婦人有敲打鐵門和一般小偷不同,並批評這個案件花八個月打官司根本浪費資源!
水果行 鳳梨 煮湯 竊盜 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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