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遭一名人夫指控,他的妻子在競選團隊擔任小編,卻與張家閎發生高達40次以上的性行為,還因此懷孕。臉書粉專「我是雲林人」指出,判決書上記載了張家閎的2大核心抗辯內容,裡面的攻防邏輯實在「太有看頭」。
判決書指出,人夫與女方於2024年1月結婚,女方則自2022年起便在張家閎團隊擔任小編,負責行程拍攝及粉專維護,女方在法庭上坦承,自2024年中起,就與張家閎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甚至因此懷孕,並於2025年進行流產手術。人夫事後發現,妻子與張家閎在臥室親密相擁的照片,飽受不少身心壓力,最終2人於2025年底協議離婚。
張家閎在法庭上堅決否認有任何逾矩行為,並提出了兩點核心抗辯:第一,他表示自己當時是因為「跑行程太累」,受邀到女方家休息,至於照片中把對方攬入懷裡,那是因為他熟睡了,屬於「睡夢中的無意識舉動」,醒來發現被拍照後也有要求刪除,第二,他主張自己完全不知道女方「已經結婚」,並主張自己因此不構成侵害配偶權。
但法官並不採信張家閎說法,法院調查發現,女方當初結婚時,有把喜訊跟照片公開發在個人社群平台上,而張家閎當時不僅與她是網路好友,私下也曾有借貸往來,雙方互動密切,要說「不知情已婚」實在難以採信,二審甚至認為一審判賠30萬太少,改判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確定。
網友對此留言表示,「鬼話,誰信?」、「選人要看人品,大家慎選啊」、「這樣的品性還能繼續參選嗎?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跑行程太累,那就不要參選就都不會累了」、「這辯詞也說得出口,未來真的會為人民服務嗎?我是不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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