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檢署在馬糞海膽禁捕期最後一天查獲6人違法採捕154顆馬糞海膽,而違法採捕的船長竟是今年獲民進黨提名參選第一選區馬公市民代表的項光照,如今項光照已向黨部提出退黨申請,並辭去縣黨部執行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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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澎湖縣黨部聲明指出,針對提名馬公市第一選區市民代表參選人項光照,涉嫌違反相關規定採捕馬糞海膽,已收到項光照提出的退黨申請及辭去本黨澎湖縣黨部執行委員職務,縣黨部將依黨章及相關程序辦理。
縣黨部強調,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民主進步黨一貫尊重司法,也尊重執法機關依法偵辦。對於任何涉及違法案件,均應依法接受調查與處理,不因個人身分或政黨背景而有任何差別待遇。
至於有部分媒體報導提及案發後當事人有「避不見面」或「不接電話」等情形,民進黨也說明,當事人氏於案發當時遭執法機關依法查緝並配合調查,期間因依法接受偵訊及相關程序,手機也由執法機關依法保管,因此無法即時接聽電話或回覆訊息,待交保之後,當事人就立刻向黨部主委說明此事。
民進黨強調,始終堅持海洋永續及自然資源保育的核心價值,澎湖珍貴的海洋資源屬於全體鄉親共同擁有,更需要全民共同珍惜與守護,任何違反相關保育規定之行為,都應引以為戒,共同維護澎湖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永續發展。對於本案造成社會關注及各界疑慮,深感遺憾,並將持續秉持誠實面對、勇於負責、尊重司法及守護海洋資源的原則,接受社會檢驗。
回顧整起案件,澎湖縣政府為保護資源,規定每年僅開放7、8月採捕及販售馬糞海膽,且採捕海膽須符合殼徑達8公分以上等規定。澎湖地檢署檢察長吳怡明在馬糞海膽開放前夕指揮查緝,兵分多路前往澎湖各地海岸線巡查。
6月30日晚間6時31分許,於白沙鄉海域發現一艘自用小艇疑似正在違法採捕馬糞海膽,隨即利用空拍影像蒐證,確認船上人員採捕行為,當場查獲。檢方指出,查緝人員隨後由澎湖區漁會稽查船戒護,將涉案船隻帶回港口,再交由警方偵辦。現場共查獲馬糞海膽154顆,船上6人被帶回澎湖地檢署偵訊。訊後,6人均涉嫌違反《漁業法》第60條第2項,檢方分別諭知3萬元至6萬元交保。
沒想到該艘違法採捕船的船長,竟是民進黨第一選區馬公市民代表參選人項光照,目前擔任民進黨澎湖縣黨部相關黨職。檢方查緝時,項光照也在船上,遭當場查獲;另外涉案人員中還有一人為項光照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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