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黑馬」立委涉貪遭起訴 低薪高報、人頭詐領手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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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陳賴素美遭控在第9屆立委任內,以低薪高報及人頭助理手法詐領助理補助費240萬餘元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前立委陳賴素美遭控在第9屆立委任內,以低薪高報及人頭助理手法詐領助理補助費240萬餘元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前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遭控在立委任內,以「低薪高報」及「人頭助理」等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陳賴素美及親友共7人,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40萬2337元。

陳賴素美曾在2015年以「黑馬」姿態,初選打敗當時黨內對手出線參選立委,隔年更以第一高票當選。不料因立委內任涉及詐領助理費遭調查,檢方指出,陳賴素美於2016年至2020年擔任第9屆立法委員期間,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立委個人薪資或實質補貼,仍涉嫌指示辦公室人員製作不實聘書、遴聘異動表及加班費請領資料,向立法院申報請款。

起訴指出,陳賴素美涉嫌以兩種手法詐領補助費。其一是「低薪高報」,將陳姓、王姓公費助理的薪資與加班費虛報較高金額,待款項匯入後,再由2人交回超過實領薪資的差額,其中陳姓助理交回46萬6444元,王姓助理交回23萬5559元,作為服務處租金、水電與辦公用品等支出。

其二則是以未實際擔任公費助理的羅姓友人等3人,充當「人頭助理」,由陳賴素美陣營取得身分證件、帳戶及印章後,製作不實文件向立法院申報。檢方指出,待薪資匯入後,再由陳賴素美自行提領,或指示對方全數領出交付使用,合計共170多萬元。

檢調於2025年10月21日搜索陳賴素美等人住處,並通知陳賴素美及相關被告到案說明。陳賴素美經檢察官訊問後,以100萬元交保。檢方認為,陳賴素美長期擔任民意代表,領有國家給予薪資,卻仍知法犯法詐領助理補助費,影響民眾對民意代表的信賴,因此依法起訴,並請求法院沒收不法所得。

除了詐領立委助理費外,陳賴素美過去曾任2屆桃園縣議員、1屆桃園市議員及1屆立法委員。她先前也曾因議員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785萬餘元遭訴,桃園地方法院2023年間審理後,考量她將款項多用於選民服務,且已全數繳回,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

陳賴素美 詐領助理費 桃園地檢署 貪污治罪條例 低薪高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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