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於昨(26)日出爐,台北地院裁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各須加保3000萬元。沈慶京趕在午夜前完成籌款辦理交保,應曉薇則因未能即時籌得保金,被迫在北院候保室度過一夜,然而就在稍早有消息傳出,應佳妤終於湊齊3000萬加保金,準備接應曉薇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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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曉薇被控收賄及洗錢2項罪名,一審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需繳納罰金1000萬元。法官認定她收受沈慶京共計5250萬元的賄款,並透過提領現金繳納信用卡費、償還貸款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構成洗錢行為。
在強制處分庭訊問期間,應曉薇眼見加保金額提高,情緒激動地向審判長使出哀兵政策,當庭哭求調降保金,並哀訴自己無法離開母親,不希望面臨「生離死別」,然而審判長態度堅定,直言裁定已宣示。由於適逢銀行下班時間,應曉薇的兩位女兒在昨傍晚5點20分被目擊神情凝重、手牽著手離開地院,漏夜奔波為母親籌錢。
應佳妤於今日15時30分左右湊齊3000萬加保金,由辯護律師吳佳蓉協助交保事宜,準備將在候保室睡了一夜的應曉薇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