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註冊「淡江大橋」商標回應了 新北市府擬提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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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橋。(圖/交通部公路局)
淡江大橋。(圖/交通部公路局)

新北淡水與八里間的淡江大橋,昨(16)日最後一個節塊吊裝完成,歷經多年工程終於合龍,不過今(17)日爆出,交通部早在今年2月就已申請「淡江大橋」4字商標。對此,公路局回應,註冊商標是為了為了品牌化與回饋公共;不過新北市府表示,擬依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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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交通部於今年2月20日申請淡江大橋商標,範圍包含印刷品、明信片、月曆、各種書刊編輯、包裝飲用水、背包等等,還有甜點、月餅、烤布蕾等。國民黨議員江怡臻就在臉書大酸「以後賣車輪餅、蛋糕,上面印淡江大橋,還要送交通部審查?還要問交通部給不給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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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申請淡江大橋商標,範圍包含印刷品、包裝飲用水、食品等。(圖/翻攝自江怡臻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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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為了品牌形象與公共利益

公路局新工處北分局主任工程司陳文信表示,淡江大橋是備受矚目的大型建設,為了要品牌化、建立品牌識別以提高價值,才會註冊商標。陳文信也強調,註冊目的是確保「全民共享」,公路局也不會推出週邊商品;若商家想使用標誌都可向申請,但是否收取授權費或分潤,由於商標還未正式核准,細節仍在研議中。

陳文信補充,若商標能被正當運用,確實可提升商品附加價值,包括帽子、馬可杯等紀念品都能開放,但蛋糕、車輪餅等食品是否開放,規範還要再討論。

陳文信也坦言,申請商標前並未和負擔淡江大橋三分之一經費的新北市府討論過。不過若申請順利通過,新北市府及其他公部門可共享品牌形象,進一步推廣城市行銷。

新北市府:擬依法提出異議

新北市府副發言人陳柏翰指出,市府收到公路局公文,若市府活動文宣品要使用「淡江大橋」恐有爭議。目前智慧財產局仍在審理此案,現階段不受影響;但未來若通過,不排除依《商標法》第48條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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