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8連霸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共533萬多,依涉犯貪汙、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台南地院認定蔡淑惠等四人,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今(12)日下午將她判刑2年,宣告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
蔡淑惠被控任內涉嫌與3名助理共謀,透過虛報名額、浮報薪資等手法,詐領助理費共533萬餘元。
檢調指出,台南市議員蔡淑惠自2009年10月至2016年12月擔任市議員期間,與3名助理共謀,利用議員身分職務機會,向市議會虛報助理名額、或是浮報助理薪資,以此詐領公費補助共新台幣533萬1012元,涉犯了貪汙治罪條例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蔡淑惠在偵查期間主動繳回不法所得,行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3項罪名;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對於蔡淑惠所觸犯之三項罪名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均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在本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0萬元;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533萬1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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