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柯文哲金流!律師曝「缺3關鍵證詞」:未必沒辦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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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智群從起訴書中解讀柯文哲的金流。(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律師林智群從起訴書中解讀柯文哲的金流。(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北檢今(26)日偵結京華城案,以4大罪名起訴柯文哲,求處共28年6個月刑期。儘管起訴書內並未提到明確金流動向,不過有律師也針對起訴書內容作出解釋,認為金流仍缺了3大關鍵證據。

北檢以4罪起訴柯文哲,並針對罪嫌提出具體量刑建議,包括: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15年有期徒刑;公益侵占罪嫌處5年有期徒刑;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政治獻金處6年有期徒刑;背信罪嫌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共28年6個月刑期。而檢方的完整起訴書整整有190頁,包含168頁起訴書;朱亞虎、陳俊源的緩起訴書8頁;陳玉坤、王尊侃、陳佳敏的不起訴書13頁和空白頁1頁,加起來共190頁。

對此林智群律師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黃國昌跟一堆小草說1500萬竟然沒金流」,「匯款」一定有金流,而「領現金」就只有提領紀錄,只要可以證明那個現金領出來後,是由誰交給柯文哲,這也算是建立金流,能成功證明柯文哲有收賄款。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金流就不能證明貪污,那用領現金交現金的方式,不就都可以躲過貪污罪嗎?對此,林智群根據起訴書內容解釋,威京小沈的銀行帳戶在2022年9月20日到10月17日間由一個吳姓助理領了1600萬元,在10月18日京華城動土典禮那天給了柯文哲1500萬元,柯文哲在不詳時間地點把錢交給橘子保管。

林智群認為,有關1500萬元賄款有3大證據:

1.威京小沈的銀行帳戶在開工典禮前密集提領1600萬元紀錄
2.證人吳姓助理領現金、給錢的證詞
3.柯文哲usb的excel表裡面記載「小沈1500」,其他「謝國樑200」一堆人給錢的紀錄,相關證人都作證,證明有給excel表裡面記載的金錢(現金交付)

「這樣怎麼會是沒金流證據?」林智群表示,除此之外目前還缺了3大關鍵證詞,分別是:

1.柯文哲承認的證詞
2.保管人橘子的證詞
3.威京小沈承認的證詞

林智群觀察,看起來關鍵證人橘子還沒回來,柯文哲就不太可能出來,但也強調雖然缺乏上述3項證據,法院未必沒辦法判。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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