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以及政治獻金案,歷經8個月調查,今(26)天11名被告遭起訴,其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犯4罪名,遭檢方求刑一共28年6個月徒刑,之後將召開接押庭,決定延押或是交保,目前約有10名小草聚集北檢外。
據了解,北檢外陳抗區聚集10多名小草,有人表示,檢方並沒有明確證據,足以顯示柯文哲收賄的金流,因此希望可以放人。
回顧事件,北檢從5月2號分案,偵辦近8個月時間,今全案11名被告全遭起訴。柯文哲犯下的四大罪名包括,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一共遭檢方求處28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另併科罰金5千萬元。李文宗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檢方求刑17年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褫奪公權5年。
沈慶京圖利罪和行賄,共遭求刑17年,兩罪併科罰金3千萬300萬,褫奪公權一共11年。應曉薇收賄和洗錢,遭求刑16年6個月,2罪併科罰金一共5000萬,褫奪公權10年。彭振聲犯下圖利罪,但由於認罪,檢方減刑後,求處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柯姓被告有違市長就宣示條例所為之,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事實,圖於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
還有黃景茂、劭琇珮、端木正、吳順民等人,依序犯下圖利、偽造文書、收賄等罪嫌,檢方求刑1-7年不等,至於小沈心腹朱亞虎,由於認罪了,檢方給予緩起訴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