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二度羈押庭「檢提新事證遭不列入審酌」 仍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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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柯文哲9月2日無保請回後,檢方不斷找新事證。(圖/東森新聞)
從柯文哲9月2日無保請回後,檢方不斷找新事證。(圖/東森新聞)

從柯文哲9月2日無保請回後,檢方不斷找新事證,包含約談現任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到看守所問訊沈慶京、彭振聲和應曉薇,約談時任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和時任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

有人咬出柯文哲、有人透露金流,但由於承審法官認為,要保障柯文哲的「憲法防禦權」,因此這些新證據,二度開羈押庭都不審酌。

9月1日凌晨,柯文哲無保請回,前腳剛走,北檢立刻找新事證,天天有動作。記者vs.都委會執秘邵琇珮:「是有接受什麼樣的指示嗎?被列為被告會不會有點委屈?」

9月2日,約談被視為京華城案關鍵共犯的現任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9月3日,檢方不僅下午去到看守所問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和議員應曉薇,晚上再緊急約談時任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

記者vs.時任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先前曾經說過自己對木可的金流都不知情,今天還是做這樣子的抗辯嗎?」

不僅如此,在這期間,廉政署也密訊了時任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這些人都是京華城案的關鍵人,有的咬出柯文哲明明都知情,有的人透露相關金流,成為檢方力拼羈押的新證據,但最後,卻都不列入柯文哲二次開羈押庭的審酌範圍內。

律師黃柏榮:「通常不採納新事證,這部分確實是比較罕見,這次主要理由就是新事證過於龐雜太多了,讓辯方這邊沒有辦法好好準備。沒辦法充分準備的話,恐怕影響到他憲法訴訟權的部分防禦權的行使。」

不採新事證,看似對檢方不利,但律師認為,早在第一回,檢方已掌握好證據,再加上高院發回更裁的內容,認為裁定無保請回的法官沒有就檢察官提出的事證給予綜合評價,並不適當。

律師黃柏榮:「檢方其實可以接續攻擊原審裁定內容,到底哪邊有瑕疵,就原本的資料來提出說明,其實就很有可能認定這是有犯罪嫌疑重大的問題。」

二度羈押庭都不審酌對檢察官增加挑戰,但不管如何,在案件還沒有定讞之前,柯文哲都是貪污治罪條例的柯姓被告。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懶人包 柯文哲 羈押 收押禁見 都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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