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京華城弊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往台北地檢署複訊,今(31)日凌晨柯文哲因不願繼續接受詢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柯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柯拒絕,北檢認為柯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若任柯自由離去,恐妨害偵查目的,最終當庭諭知逮捕。此做法引發柯文哲不滿,同時聲請提審,仍遭北院駁回,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也為此發聲。
對於柯文哲當庭遭逮一事,民眾黨提出3大疑點,認為北檢說謊;北檢則回應,本案均遵守正當法律程序,絕無踰越偵查必要範圍。
面對北檢反駁,民眾黨繼續反擊,北檢說法一變再變,自曝立場反覆,已嚴重傷害司法公信力。
對於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柯文哲主席提審之聲請,確與既往前例之標準迥異(參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0號裁定),檢察官於逮捕前並未就本案京華城實體事項訊問被告,其逮捕與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四項之要件不合,本應准許提審之聲請。
惟本黨尊重台北地院之裁定,並支持柯文哲主席依法救濟之權利。
針對台北地檢署今(8/31)回應本黨質疑北檢公然說謊之新聞稿,台灣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批評北檢通篇硬拗、嚴重傷害台灣司法公信力:
一、昨日北檢第一版聲明指稱其搜索黨部「僅限柯文哲辦公室」,今日在民眾黨出示搜索影片監視器畫面後,馬上改口是「核實確認該址黨部內是否有柯之辦公室及使用之櫥櫃」,說詞前後不一。
二、北檢新聞稿中指稱「檢視辦公室位置區、員工座位圖及相關櫥櫃,以確認有無柯實際使用的座位及櫥櫃,且未執行其他員工私人物品及辦公座位」,但根據本黨調閱及公布之影像,檢廉人員確實在未經允許狀態,「擅自執行本黨其他同仁之櫥櫃,並隨意翻閱櫃中物品」,也並未見北檢所稱「依規定錄影」,北檢為何一再說謊。
北檢說法一變再變,自曝立場反覆,已嚴重傷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