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刪除罷免活動不得宣傳之外,還包括罷免通過門檻由投票率二分之一、同意票過半,改為同意票大於總選舉人的四分之一,這意味著未來罷免立委門檻,將會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