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合議庭原定於24日上午11時宣判。今天上午結果出爐,高虹安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高虹安在參選新竹市長時就被指控,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還被檢調約談,但她仍殺出血路高票當選,成為新竹市首位女市長。
上任後,她一樣爭議不斷,被拍到坐保時捷跑行程、住千萬豪宅,更被爆料男友干政,但網路溫度計調查「十大縣市首長」聲量,高虹安拿下第3名,市長之路爭議不斷,評價兩極。
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共5名被告。
今天上午判決出爐,高虹安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11萬。國會辦公室前公關主任王郁文,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前行政主任黃惠玟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前主任陳奐宇判一年,緩刑3年;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