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4日召開會議,分別通過黨員吳靜怡除名、中央委員張凱鈞停權二個月處分。吳靜怡在今年4月遭停權後,仍持續於政論節目公開以不實指控侮蔑、詆毀政黨及黨內人士名譽,因而決議除名;另有關張凱鈞未依《台灣民眾黨黨公職人員赴大陸地區》準則,申請手續不完備,中評會予以停權兩個月處分。
台灣民眾黨表示,吳靜怡經常性於電視節目、網路社群及受訪時,以不實言論批評抹黑民眾黨與民眾黨員,中評會在今年4月曾按規定請其陳述答辯,最後停權一年處分。然吳靜怡依然故我、食髓知味,以「柯文哲前幕僚」稱謂,上節目攻擊本黨,因此中評會根據《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六條,予以除名處分。台灣民眾黨同時強調,吳靜怡從未擔任過柯文哲幕僚,特此公開說明,以正視聽。
而中央委員張凱鈞赴陸申請表所載明時間與實際出訪時間不符,申請手續不完備,中評會予以停權兩個月。另於此事件後,修正本黨有關《台灣民眾黨黨公職人員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相關表單,將公眾活動(受訪或公開發言)列入申請項目中,以利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