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披露,陸媒駐台記者介入政論節目的製播流程,事件過了一周,真相究竟為何?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1日)卻表示,找不到新聞的爆料者,調查碰到困難。
節目主持人黃暐瀚vs.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就是有碰到,碰到困難,因為大家都否認有碰到困難,大家都否認這樣子,所以我就是看其他單位,有沒有什麼特別的這個,(那如果傑哥你的說法的話,很可能情節跟這個,媒體寫的不完全一樣是不是),因為大家都否認,那現在目前也沒有查到實證,我現在只能夠說大家都否認,(查證上有困難對不對?我應該這麼說,有也是發生過,所以這是之前的事),有,也是發生過,(所以不是現在的狀況,要追溯到之前追溯困難),查證困難,這個事情要追溯,那當然我不排除說,可能有一些證據,我不排除有可能這樣子。」
對於是否有掌握到參加節目的媒體人,梁文傑表示,「陸委會所能做的事就是行政調查」,節目主持人黃暐瀚vs.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那因為這整個報導當中,是有一個所謂參加過這個節目的藝人,參加過這個節目的媒體人,是他所反應的嗎,那有掌握這樣子的人嗎,就真的有這樣的媒體人嗎),至少從陸委會這邊沒有,如果這邊沒有,那這樣看起來我必須這樣講,那陸委會所能做的事就是行政調查,因為我們並不是國安單位,我們也不是司法機關,所以我們只能夠做行政調查,我們是要就這個邀請單位跟被邀請人,然後以及這個所謂被指稱的電視台之間他們的說法,我們必須要釐清這樣子,那至於其他單位要做什麼樣的調查,這個就是看其他單位能做到什麼樣子。」
節目主持人黃暐瀚vs.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我知道過往兩岸的這個駐點記者,可能會在台灣的記者去對岸,對岸的記者來台灣,有時候在採訪或者是他的工作欄目上面,有什麼設備上的需求,譬如說租借攝影棚,甚至出借SNG車等等,要把台灣採訪,譬如說台灣發生地震,大陸駐台記者有時候也要把這個新聞拍回去,他可能租借電視台的一些設備,這種應該不算界入言論的範疇,對不對),你應該說就採訪所需、所租借,這個在我們認定上面應該是不會被處罰,(那大陸記者來台灣做欄目、做專題或者是跑到台北車站,或者是跑到總統府前面去做STAND,他講的內容可能就是對岸的觀點,陸委會管不管他的內容),我們只有一條原則,就是你不要不能夠發表有害台灣自主地位的言論,過去我們曾經有一些什麼學者到台灣來大放厥詞,我們就把他們請走,(一樣的態度就對了)。」
節目主持人黃暐瀚vs.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那在採訪上是自由的),所以你不可以傷害台灣自主地位,那至於說你這些陸媒如果來台灣,你說是來採訪,但是實際上,你是來製作政論節目,這樣當然也不行,所以這些中間有一些界線還是要抓的,然後我再必須要提醒,像新華社、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包括中這個大陸的幾乎所有的這個媒體基本上都是習近平講的,這是媒體信黨,一定要信黨才行,(都是黨媒),所以跟他們做合作,一個合作政論節目,合作製作什麼東西,他都有可能觸及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就是你不准台灣不准跟大陸的黨政機構合,(你剛講那個會不會是就是在台灣做的節目要送回大陸去,不是給台灣播出的,你講那個情節也有啦,就還再查就對了,那你們什麼時候公佈調查的結果,有結果自然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