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5月28日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兩案送至行政院後,行政院認為,經詳細研議,認有違反憲法上民主原則、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而侵害人權之虞。
行政院提出7大覆議原因指出,「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行政院政委林明昕日前也在記者會中表示,行政院提覆議的7大原因「不是事實上難行而是法律上難行」,也就是會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法牴觸憲法的問題。
而他也補充,從第一任總統蔣中正到現任總統賴清德,覆議並非唯一一次,有通過也有沒成功的,而覆議也不是洪水猛獸、憲政危機,只是過去8年沒有發生過,而是良性的憲政互動,而且要經總統核可,千萬不要有大家要打一架的感覺。
而立法院今天(19日)開始一連三天,對行政院所提國會改革覆議案進行審查、表決,更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覆議案,並接受質詢,場外公民團體也動員提出訴求,讓「青鳥」重回立法院。
立法院昨天(18日)也特別公告,將封閉部分出入口,禁止人員及車輛進出,集會期間,行政院本院職工、部會官員及媒體工作人員需依規定申請並配戴識別證進入院區,相關管制措施會在活動結束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