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葉宜津、王美玉說,駐南非代表處前副參事呂志堅在民國111年到112年間,利用公務上的權勢及機會,對駐處女屬員有具性意味的言行,經決議性騷擾成立,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據監察院最新公布的彈劾案文,現任外交部研究設計會副參事回部辦事呂志堅,在擔任駐南非代表處副參事期間,從民國111年7、8月間,常藉機碰觸駐處1名女屬員(乙女)肩膀、擁抱乙女。
葉宜津、王美玉調查發現,呂志堅曾在健身房抱住乙女,對健身房工作人員聲稱乙女是「my wife(我的老婆)」,也在駕駛面前稱乙女是「my girlfriend(我的女友)」;還曾在按摩店與乙女共處一個房間,且將衣物全部脫掉僅著1條內褲接受按摩,又建議乙女也脫衣接受按摩。
彈劾案文表示,這些行為令乙女感到不舒服、緊張害怕,但畏於呂志堅官階高、代理館務的權勢等,擔心提出申訴後,影響辦公室氣氛與後續的工作,只能隱忍不發。
彈劾案文說,直到呂志堅於112年5月12日,在駐處館內及辦公室內再度擁抱乙女,讓乙女再也無法忍受,趁呂志堅休假返台時,在112年6月11日透過LINE傳送訊息給呂志堅,清楚表明對呂志堅不時擁抱、觸摸等言行,感到不舒服與害怕,並請呂志堅給予尊重及在肢體上保持距離。
彈劾案文表示,但呂志堅收到訊息後,只回傳1個拇指比讚的貼圖,讓乙女更加緊張與害怕,因此在6月15日向該駐處提出申訴。
監委指出,呂志堅接受監察院調查時,坦承行為失當、未嚴守行為分際,辯稱擁抱是基於禮貌、開玩笑,沒有踰矩的想法。但實際上已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侵犯乙女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的聲譽及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表示,呂志堅的行為經外交部申評會決議性騷擾成立在案,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且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依法提案彈劾。據監察院彈劾案審查決定書,在4月9日以12票成立、1票不成立,決定呂志堅彈劾成立,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