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拒簽保密」 馬文君嗆王定宇:我不是你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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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艦國造洩密案,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再被周刊爆料拒簽保密協議,內部公文也特地標註馬文君委員拒簽。不過馬文君表示只要有簽到就被視為簽訂保密協議。如果她不簽,為什麼當時的召委王定宇不把她趕出場。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更何況我也不是他的房東,他當時住在哪裡,自己都講不清楚了,現在回來拿這個來講。」房客是誰這不好說,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緊咬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參與潛艦機密會議,不簽保密協議,4年前的一紙保密切結書也曝光,最上方用顯眼的藍筆註記,就是「馬文君委員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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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海軍潛艦小組人員上來報告說,有一位委員沒有簽,請問主席該如何處理,所以我們當時要求裁示,一方面記錄會議紀錄,二方面在拒簽上註明,因為大家都有簽,總不能大家一起背鍋。」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簽與不簽,其實我們只要簽到就算,我們都負有這些保密的義務。」馬文君認為這根本是廢紙一張,簽不簽都得負保密責任,更何況沒簽,她怎麼還能一屁股坐在那開會。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若非簽不可,當天主席是王定宇,他就會禁止我開會,他並沒有這麼做。」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立委的職權行使法,並沒有因為沒有簽這個(保密協定)就不能開會。」另外周刊爆料,馬文君在機密會議間,利用立法院配發的PHS傳統型手機,在茶水間講電話。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某一次機密專報的時候,有某一位海軍將領少將,他站起來請馬文君委員不要講電話。」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vs.記者:「(王定宇)他在場嗎?,(他說你對軍方),他在場嗎?」針對保密協議被曝光,因為是機密會議相關資料也屬於機密,曝光此文件也等同洩密,馬文君要求國防部調查,我洩密你的洩密,高檢署已經以他字案將馬文君列為外患罪被告,馬文君也希望揪出是誰提供的公文。

(封面圖/東森新聞)

潛艦國造 洩密案 馬文君 王定宇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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