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艦國造涉洩密等爭議由3檢察署分4案偵辦。最高檢發交北檢、高檢署分案偵辦馬文君被控洩密;調查局將馬文君檢舉資料報請雄檢指揮偵辦;北檢也另案偵辦潛艦國造廠商糾紛。
最高檢察署指出,據媒體報導,國造潛艦召集人黃曙光近日表示,有國人阻擋潛艦國造計畫執行,甚至將潛艦國造機密資料交付外國等情事,因事涉國家安全及國防機密,引起各界高度重視。
最高檢察署表示,已將相關資料分案,分別發交台灣高等檢察署及台北地檢署偵辦,盡速查明案情,以維護國家安全。高檢、北檢均分他字案調查。
法界人士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地方法院於刑事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內亂罪、外患罪及妨害國交罪,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也就是說,目前二審檢察機關偵查有內亂罪、外患罪及妨害國交罪。
此外,馬文君昨天於臉書發表聲明指出,她於去年1月間接獲爆料資料,包含難辨真偽的大量圖紙、計畫與簡報,以及與郭璽承認是本人的錄音檔,當時把資料交給國防部,國防部事後向她表示為廠商惡鬥,沒有機敏資料洩漏。
馬文君聲明表示,後來她以國會辦公室名義行文法務部調查局,並附上爆料錄音檔,請調查局立案偵辦。據悉,調查局去年2月接獲馬文君辦公室資料後,已立案進行蒐證、了解、分析資料真偽,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
另一方面,北檢於民國107年間偵辦海軍黃姓退役軍官被郭璽等人控告妨害名譽一案,因認黃姓退役軍官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當時另接獲告發潛艦國造廠商糾紛,此案仍於北檢偵辦中。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