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去年競選議員期間,因不滿在網路上遭受惡意攻擊,於是到派出所報案提告,並辱罵分局長朱信憲、偵查隊長林逸新「你們都沒路用」、「你們都內神通外鬼」等語,過程中多次拍桌、摔手機。台中地院審理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邱莉莉拘役30日,可上訴。針對判決結果,邱莉莉今(3)日也做出回應。
判決書指出,邱莉莉去年競選議員期間,在網路上遭受網友惡意攻訐,於是在12月7日晚間,到台南市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要提告。時任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長方仰寧與她通話後,指示第二分局長朱信憲協助,當時朱信憲正與偵查隊長林逸新政督導擴大臨檢,之後2人一同前往派出所。
邱莉莉依看到2人抵達派出所後,竟然飆罵「你們都沒路用」、「你們都內神通外鬼」、「你這次死啦」等語,過程中邱莉莉還屢次拍桌、摔手機。
邱莉莉辱罵警察的消息傳出後,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淑惠,要求方仰寧保存監視器畫面,並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不過方仰寧卻回「管理人是派出所所長,不是我」,氣得多名議員要把方仰寧趕出議事廳,最後時任議長的郭信良裁示,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你們都沒路用」、「你們都內神通外鬼」、「你這次死啦」等語,依一般社會通念,有侮辱、貶抑之意,超出客觀、理性批評的範圍,且邱莉莉在辱罵過程中多次拍桌、摔手機的行為,足以使朱信憲、林逸新感到屈辱、貶損人格尊嚴,並動搖人民對國家公權力的可靠性與可信性,認為邱莉莉的言行已逾越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判邱莉莉拘役30日,易科罰金,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邱莉莉今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會正視自己的錯誤,不會上訴,事後已向員警一一致歉。
(封面圖/翻攝自邱莉莉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