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曉玲遭解職是迫害?葉慶元:她課堂辱罵學生「下三濫」

前北市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2008年被北市教育局解聘,最高法院在2011年判決市府勝訴定讞,但市長柯文哲日前決議撤銷蕭的解聘處分,還要賠償她這9年近400萬元薪水,引發爭議。對此律師葉慶元昨(23日)在臉書發文,指蕭曉玲曾在課堂上罵學生「白目」、「音癡」、「下三濫」!

曾任郝市府法規會主委的律師葉慶元,援引教育部2014年的「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34807」號函,指出蕭曉玲不只常在課堂上辱罵學生,還強制學生竄改教室日誌、將學生聯絡簿於媒體上公開、在課堂上大肆謾罵及批評與她政治立場不同的教師、成績評分方式常依個人喜好而非客觀測驗成績、拒絕巡堂視導、辱罵長官、言行不一及公然說謊等脫序行為。

葉慶元痛批,柯文哲對於這樣一個脫序行為、敗訴確定的老師,只因為她片面宣稱受到政治迫害,就以一人之念,違法准許重新復職,還可以領到9年薪水。葉慶元更指出,行政法院的判決效力,高於監察院的糾正案。糾正案是監委判定處理「不妥當」,至於解聘蕭曉玲的「合法性」,最高行政法院已經於2011年判決蕭曉玲「敗訴定讞」。蕭曉玲申請再審,又於2013年被駁回。

蕭曉玲自始至終認為,她因當年反對前市長郝龍斌推出的「一綱一本」政策,控告郝龍斌強推政策違法,才遭中山國中解聘。柯文哲上任後重啟調查此案,今年7月初,廉政透明委員會建議市府撤銷解聘處分,並回復蕭曉玲的教師資格、名譽以及相關損害。但因當年此案已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合法定讞,在法律上有適用困難,台北市函請法務部說明。對此柯文哲強調,他認為該案應有程序正義,按照程序走,才能確保國家正常運作。

另一方面,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因中山國中目前已無音樂教師職缺,教育局將另協調安置蕭曉玲復職,至於復職時間還在研議。

圖/​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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