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吳佩芸去年11月間競選時,發現私密影片遭外流,警方循線逮捕在網路張貼影片的網媒鄭姓負責人,檢方今天依違反個資法將他起訴,吳佩芸前男友楊男則罪證不足不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市第4屆市議員候選人吳佩芸於民國111年11月17日,向警方報案表示,於網路「新華報導1987」網站上,發現有人未經她的同意,冒用名義發文並轉貼她私下所拍攝個人私密影片,會使瀏覽者誤認是她所張貼,而影響選民觀感或評價,張貼者應有使人不當選意圖,並提出告訴。
案經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報請檢方指揮偵辦後,檢警前往「新華報導1987」負責人鄭男,及吳佩芸前男友楊男住處搜索,並查扣手機、電腦、隨身碟等證物。
檢方偵辦後,認為鄭男收到夾帶相關影片等資料的來源不明電子郵件時,卻毫無過濾、查證,逕自將影片等資料刊登,及廣發給不特定人觀看,認定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證明確,因而提起公訴。
另外,鄭男另被指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偽造文書、誹謗等罪嫌部分,則因本案影片等資料內容並非捏造、不實,此部分罪嫌不足不起訴。
至於楊男涉嫌部分,經檢警對楊男的手機、電腦、隨身碟實施數位鑑識後,未發現有任何與本案影片等資料相關紀錄或跡證,也無證據證明傳送本案影片的電子郵件信箱與楊男有關,因而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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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吳佩芸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