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南海仲裁案結果,屏東縣東港區漁民25日完成「象徵性登島」、宣示主權任務。護漁船隊今(31日)返港,並準備1千瓶太平水讓大家共飲,向國際發聲證明太平島是「島」不是礁,絕對享有200浬專屬經濟海域主權。不過漁業署卻「潑一桶冷水」表示,這次護漁行動包括使用特許的活魚運搬船,以及3名領有船員手冊的鳳凰衛視記者上船隨行採訪,違反漁業法事實明確,將依照《漁業法》「對人、船分開罰」,船員最重每人可罰15萬元,「海吉利號」最重可廢止活魚運搬船執照!
日前東港籍海吉利號漁船船主鄭春忠,號召漁船前往太平島宣示主權前,就傳出漁業署「好意提醒」,指他的運搬船不能出港,否則可能面臨吊銷執照處分。26號凱旋返航時,活動發言人羅強飛就大吐苦水表示,漁民們完成這項行動後,並沒有太多歡欣,反而擔心會遭到「政治追殺」!羅強飛更說,太陽花學生運動攻佔行政院、立法院,破壞公物財產,但最後政府決定撤告。漁民此行憑一腔愛國熱血,自已出錢出力,沒有妨礙任何人,也未衝撞任何門禁,難道返國卻要憂心賴以維生的業務牌照遭吊銷嗎?
對此,根據《聯合報》報導,農委會漁業署長陳添壽表示,3名鳳凰衛視記者領有船員手冊登船,事後才知非漁民登船而是記者隨行採訪,漁業署追究其船員手冊的效期和出海紀錄,只有1人曾有一天出海紀錄,不符合領有船員手冊的船員每年出海90天的規範,因此每位記者當時申辦船員手冊的6000元訓練保證金確定沒入。「海吉利號」則屬政府特許的活魚運搬船,依法僅能點對點往來台灣10個、大陸23個漁港運搬石斑魚,本次太平島護漁違規事實明確,最快兩周內判定是否廢止活魚運搬船執照。
陳添壽強調,漁業署從頭到尾都支持漁民自發性護漁行動,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到太平島附近作業捕魚,有作業的事實就是直接宣示主權,但相關的法令規範漁民仍需要遵守,否則管理單位如何維護未來的漁業作業秩序。另一方面,護漁船隊之一的滿吉勝號船長陳富盛表示,一路上頻頻登上媒體焦點及版面,看到報紙寫回來恐要受罰等等,心裡都很難接受,漁民想法很單純,為了漁權才千里迢迢走這麼一遭,他安慰家人,「不怕,我們並沒有做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