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檢廉偵辦涉貪案,將林姿妙及其長女林羿伶等人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檢署不滿宜蘭地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等人請回,提起抗告,高院日前先駁回宜檢對林姿妙抗告,林姿妙交保確定,同時撤銷林羿伶無保請回部分,發回宜蘭地院更裁,今天(4日)宜蘭地院重開羈押庭,裁定林羿伶40萬元交保。
宜蘭縣長林姿妙、長女林羿伶及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人,被控涉嫌圖利等罪,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院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檢方不服提抗告,高等法院2日將林羿伶部分撤銷發回,駁回另2人抗告,林姿妙交保確定。對此,林姿妙表示,希望司法盡快調查清楚,早日還他們清白。
高院認為,宜蘭地院裁定對林姿妙以80萬元具保,應足以對她形成拘束力,因此駁回檢察官抗告。林羿伶部分,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有理由,這部分裁定撤銷,發回宜蘭地院更裁。至於康立和雖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原因,檢察官抗告也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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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宜蘭縣長之女林羿伶40萬交保 縣長林姿妙確定交保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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