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長曾麗燕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初估不法所得至少超過300萬元。高雄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為曾麗燕及胞妹等人,涉嫌長期虛報助理名額及詐領助理費,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她共13人起訴。
曾麗燕透過議會強調,她從事公職以來,對監督市政與為民喉舌,全力以赴、從無懈怠、亦無辜負。面對助理費案之起訴,本人深感遺憾,未來將透過司法程序力證清白!高雄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3月間對曾麗燕與胞妹曾麗鴻等人的服務處、辦公處及住居所進行搜索,並約談被告9人、證人6人。訊後,認為曾麗燕、曾麗鴻都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曾麗鴻因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曾麗燕當庭諭知以20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涉嫌偽造文書罪嫌,分別以5、10萬元等交保候傳。
檢方調查,曾麗燕自民國99年12月25日起,擔任改制直轄市後第1屆高雄市議會議員迄今,胞妹曾麗鴻長期依其指示辦理提領、保管及發放公費助理薪資,2人涉嫌多次利用遴聘公費助理機會,以虛報人頭助理名單、或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向高雄市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初估不法所得至少超過300萬元。雄檢今天偵查終結後,將曾麗燕及胞妹、另其他11名涉案助理、人頭助理以被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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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涉詐領助理費300萬遭訴 高市議長曾麗燕:將力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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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高雄市議會提供/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