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遭爆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桃色風波,監察院調查後認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1月間通過彈劾。懲戒法院定於今(3)天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審理。而丁允恭稍早也在26歲蔣姓嫩妻的陪同下出面,態度顯得相當從容,並表示會在開庭後受訪。
監委紀惠容、王美玉1月間召開記者會指出,丁允恭在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早已訂婚,仍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並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更承認Y女曾2次墮胎。
監委調查發現,民國106年2月間,Y女北上工作結識A男,並與丁允恭分手,丁允恭承認在兩人分手後、106年2月27日在臉書上傳自己與Y女合照。雖10分鐘後隨即下架,但已遭媒體截圖報導,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
紀惠容、王美玉指出,Y女唯恐丁允恭再將兩人私密照流出,曾要求丁允恭刪除,丁允恭行為造成Y女感受冒犯,已構成性騷擾。丁允恭在106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聯繫Y女,要求Y女回心轉意。A男也曾向丁妻反映,丁允恭也證實A男對自己的投訴。
至於,丁允恭是否涉及權勢性侵,紀惠容說,丁允恭在被約詢時否認權勢性侵,否則這段戀情不可能維持2年多,監委看過雙方透過通訊軟體Line聯繫對話,兩人是互動親密的男女朋友,因此很難界定為權勢性侵。
紀惠容、王美玉表示,丁允恭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失情節重大,通過彈劾,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收案後,訂於今日上午10時開庭,因本案涉及性騷擾,不排除合議庭會當庭諭知改為不公開審理。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