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娜娜因受邀赴中國央視在「十一國慶」演唱中國的愛國歌曲,引發輿論熱議,陸委會表示若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可開罰,但也有人認為歐陽娜娜「只是去唱歌」,批政府不應干涉藝人的表演自由。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就在臉書上表示,他認同藝人在台灣當然有表演的自由,我們也不用跟著對岸的統戰起舞,因此他提議在今年的國慶典禮上,邀請歐陽娜娜一起來領唱國歌。
國民黨發言人歐陽龍的二女兒歐陽娜娜近年來都在中國發展演藝事業,最近則因為參加中國的國慶晚會,演唱中國愛國歌曲〈我的祖國〉,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陸委會表示,若查到有具體事證,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但有部分台灣人持相反意見,認為歐陽娜娜「只是去唱歌」,沒那麼嚴重,並表示藝人在中國發展只是尋求一個舞台,認為台灣政府不應該過度限制,或是拿法規開罰來要脅。
▼何志偉提議,國慶大典應該邀請歐陽娜娜來唱國歌,證明台灣對藝人的支持。(圖/翻攝自臉書)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就發文表示,他贊同台灣是個自由的國度,因此藝人在台灣當然有表演的自由,認為雖然對岸想要統戰,但我們應該要有自己的格調、不必隨之起舞,因此他提議,今年的國慶大典上,可以像當年「阿妹」張惠妹一樣,邀請歐陽娜娜來領唱國歌或是愛國歌曲,以表示台灣對藝人的支持和大度。
網紅「音地大帝」也po文直說,要「聲援歐陽娜娜」「挺表演自由」,稱民進黨政府應該邀請歐陽娜娜在國慶典禮上,演唱中華民國國歌,「並且找劉樂妍來擔任合音,不然就是搞綠色恐怖!」雖然反串意味濃厚,狠狠諷刺了那些認為「中國國慶不是政治活動」的說法。
▼網紅「音地大帝」也po文直說,要「聲援歐陽娜娜」。(圖/翻攝自臉書)
底下網友們則一片叫好,認為歐陽娜娜曾po出中華民國身分證,證明她有中華民國國籍,邀請她來國慶典禮唱國歌非常合理,還說如果距離國慶只剩10天邀不到的話,她爸媽歐陽龍、傅娟也是藝人也可以來唱,「讓她有愛台灣的表現」,但也有許多網友直言,就算邀了她也不會來「一定噤口不敢唱!」「她如果敢回來唱,對她的質疑不攻自破,問題是不敢」「來賭一下,那天她不會唱歌的」,何志偉則再度搬出賭雞排的哏自嘲「最近不要跟我賭雞排啊」!
▼歐陽娜娜曾po出中華民國身分證的照片,眾人認為邀她來唱國歌也很合理。(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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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何志偉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