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指控利用公帑養網軍,新文化基金會向法院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王女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且有查證,故駁回基金會的請求。
王淺秋於擔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總發言人期間,召開記者會指駐日代表謝長廷成立新文化基金會領取政府補助與資源,卻在臉書粉絲專頁教學「如何打出像韓粉留言反串文」,嚴重傷害台灣民主。
新文化基金會認為,王淺秋不實指控造成基金會名譽受損,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要求王女賠償100萬元,並發布道歉聲明,以回復基金會名譽。
北院指出,王淺秋言論涉及新文化基金會的活動是否合於公益目的、政府補助款與預算支用等,均屬可受公評之事,且王女言論前有相當查證,未使用偏激不堪言詞表達,並無不法性,故駁回基金會的請求。全案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王淺秋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