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粉楊玉如在2019年時已遭陳菊提起民事、刑事告訴。目前刑事部分一審結果已出爐,判楊女依毀謗罪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民事部分,陳菊當初另對她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判楊玉如應賠25萬元,且須在臉書公開道歉,而在上訴後,高院審酌楊女財產狀況、且患有精神官能性憂鬱症,10年來就診達到110次,21日判她應賠償10萬元確定。
韓粉楊玉如在先前因支持前高雄市長韓國瑜,而在高雄「廣德家」香蕉煎餅店對罷韓民眾飆罵「去死」,引起不小爭議。她曾在2019年8月時於臉書發文,指陳菊在擔任高雄市長期間「貪汙500億元」,被陳菊提起民事訴訟。
陳菊提告指出,楊玉如2019年8月6日在臉書貼文稱「陳菊在高雄貪汙至少500億」「蔡英文競選經費5億元是陳菊新潮流提供」「在每個大學培養組織學生每年花5,000萬…還有新聞界和名嘴新潮流每年花2億培養自己人,立委競選每個人都得到800萬競選經費,議員每人得300萬經費,都是陳菊貪汙所得」等,皆被陳菊指為無不實指控,已損害其名譽而提告。
陳菊對楊玉如提出誹謗罪告訴,也對她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以及要在個人臉書及自由等4家報紙的頭版刊登1天道歉聲明。
楊玉如對此指稱,她是高雄市民,陳菊是前高雄市長,難道「沒有質疑的資格嗎?」,並且強調這篇文章不是她寫的,是她在臉書上看到有人轉載指陳菊貪汙500億的事,信以為真,當天就迅速刪除文章,但卻被有心人截圖宣傳。楊玉如強調,自己並無侵害陳菊名譽的惡意,文章也並非設「公開」,強調這是屬於她的言論自由。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刑事部分,一審依誹謗罪判楊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已上訴高等法院;民事部分,一審判應賠償陳菊25萬元,上訴後,高院審酌楊女財產狀況、且患有精神官能性憂鬱症,10年來就診達到110次,二審高院今改判賠1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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