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2019年7月在台鐵列車上遭鄭姓乘客刺死 ,經過一審合議庭審理,今(30)日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定鄭姓嫌犯患有思覺失調症,不能辨識違法,依法判決無罪,合議庭宣判50萬交保。這讓李承翰父母感嘆太離譜,警政署長陳家欽得知震驚不已,下午挺身捍衛警察權益,表示將向上級反映修訂刑法,制定專法專款保護員警安全,並聘請律師協助家屬上訴到底,「不會讓年輕生命白白犧牲」。
鄭姓男子2019年7月搭火車時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案,嘉義地方法院今日宣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合議庭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對此,警政署長陳家欽今日下午表示,將向上級反映修訂刑法,訂定專法專款保護員警安全,未來針對突襲警察的嫌犯要嚴厲制裁,也會購置電擊槍、優質的警棍等,強化員警裝備,不會讓員警在保護民眾時承受因公殉職的風險,「不會讓年輕生命白白犧牲」 ,陳家欽也提到,嘉義地檢署已經準備提起上訴,警政署也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到底。
▼警政署長陳家欽今日下午現身挺身捍衛警察權益。(圖/東森新聞)
▼鄭姓男子今(30)日被判無罪、強制就醫5年。(圖/東森新聞)
警政署今日發布聲明稿表示,對於此案判決深表不公、完全無法接受,警察是執行國家公權力,殺警犯嫌應嚴重譴責並論處重刑,否則將危及執勤安全並嚴重打擊警察士氣。警政署署長陳家欽指出,殺警無罪,全體警察無法接受,上訴到底。警政署強調,籲請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期待司法成為執法人員勇於捍衛公權力後盾,維護警察執法尊嚴。
▼鐵路警察李承翰2019年7月在台鐵列車上遭鄭姓男子持刀捅腹,不幸因公殉職。(圖/東森新聞)
鄭姓男子(54歲)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鄭男於去年8月29日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續羈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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