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這起官司導致台南市長賴清德拒進議會234天,甚至遭到監察院彈劾。經過台南地院一年審理後,台南地院宣判李全教有期徒刑4年,並褫奪公權5年。
據《蘋果日報》報導,李全教今天到市議會參加定期會,他中午輕鬆面對媒體,被問到今天下午4點宣判的議長賄選案官司,他輕鬆回應「我應該有九成九的機率是無罪的。」李全教說,他一生中從未被逮捕羈押過,但他參與台南市議長選舉,竟然被違法羈押兩個月,內心曾一度走不出。他還說,如果今天議長賄選案判決有罪,他評估議員當選無效的二審官司應該也會有罪,如果綠營的魔手深入那麼深,想置他於死地,他必須有所打算,他可能會考慮退出政壇。畢竟,他會當議長,是周遭朋友把他拱起來的職務,他個人事小,只求心裡坦蕩。
就在下午4點時,台南地院宣判李全教有期徒刑4年,並褫奪公權5年。這和李全教稍早「九成九機率是無罪」的預測大相徑庭,並且李全教宣判有罪後,不僅失去議長頭銜,議員身分也會被停權,不能進議場開會,但還是能領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