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恐缺電?經濟部:火電年減1%第3年難執行
針對去年九合一選舉能源議題公投結果,經過2個多月的評估,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在法定期限2年內,可達成每年減少1%火力發電量的公投要求,不過第3年起,恐怕就無法繼續執行,會有缺電危機!
▼經濟部表示,在法定期限2年內,可達成每年減少1%火力發電量的公投要求(圖/東森新聞)
以核養綠、反空污,兩公投案通過後,台灣面臨減火、卡綠,也不要核廢的情境。經過2個多月的評估,經濟部長終於回應,在法定期限2年內,可達成每年減少1%火力發電量的公投要求,不過第3年起恐怕就無法繼續執行,會有缺電危機。
民眾謝先生:「大家說2020年,會缺電是因為,他們說火力又要關掉,要換綠電,如果綠電完善的話,為什麼會缺電。」
民眾鄧小姐:「核廢料的安置或什麼,政府也講得不清不楚,綠能反而是需要更多的經費,但政府的預算,對這塊沒有特別著墨。」
其實民眾都充滿一堆問號。
▼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第3年起恐怕就無法繼續執行每年減少1%火力發電量(圖/東森新聞)
經濟部從供給面、需求面,完整評估後承諾,2019年和2020年可以做到年減火電1%,並且能穩定供電,但第3年起,如果繼續執行,年減火電1%就有困難,原因是火電占比高,以2017年來說就達86%,在綠電、核電無法再額外增加下,可能導致有缺電情形。
經濟部長沈榮津(2017年12月8號):「公投就是對我們所謂,火力電廠的機組,大概佔發電佔比,大概有85%。」
▼核能延役或重啟,在客觀條件下已經不可行(圖/東森新聞)
至於核電部分,經濟部表示,核一1號機已進入除役階段,2號機今年7月執照就到期,延役申請不及,核二、核三機組延役,更面臨四大困難,核二延役申請已超過期限,核三就算有機會,地方政府反對下,核廢料無處去,換句話說,核能延役或重啟,客觀條件已經不可行。
滅火又不要核電,政府保證的供電穩定,在這能源轉型之際,不信任感還是大。
(封面圖/麥寮火力發電廠/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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