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是柔性的強制社會保險,有保費10年補繳機制,今年1月底是首月欠費者繳款大限,但還有超過百萬人欠款。若欠款超過期限將衝擊給付,落差可能達新台幣數十萬元。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今天在記者會表示,國民年金保險是每2個月開計1次繳費單,首期(97年10月、11月)保險費在97年12月底寄發,應於98年1月底前繳納,該期保險費的10年補繳期限將於108年1月31日屆滿,之後各期的補繳期限亦將陸續屆滿10年。
根據勞保局統計,截至108年1月9日止「欠費首月為97年10月的被保險人」約有102.6萬餘人尚未繳費。
商東福表示,國保首期的被保險人共有422萬人,繳款率達75%,還有102萬人沒繳。當各期保費的10年大限一到,欠費超過10年的保險費不得請求補繳,也不得計入保險年資,未來領取年金給付時,老年年金不得擇優領取A式(金額至少3628元),身心障礙年金則無法享有基本保障4872元,給付權益影響很大。
舉例來說,阿金從97年國保開辦時(當時55歲)是國保被保險人,若有按時繳納保費,可選擇較優的A式給付;但如果曾有保費超過10年無法補繳,終身只能領較差的B式,阿金每個月會少領2677元,以65歲平均餘命19年計算,阿金總共會少領61萬餘元。
商東福說,調查發現,有超過4成欠費者是無力負擔,也有近4成是不願意繳。有些人不繳是因為對政府沒有信心,但事實上,國保基金截至107年12月底止,基金積存數額已達3111億元,基金財務安全無虞,且國民年金法也明文規定政府要負最後支付責任,民眾無須擔心。
考量國保被保險人多沒有工作收入,要繳納保費可能確有困難。商東福說,民眾如有尚未繳納的保險費請儘快洽詢勞保局補單繳款,若無力一次繳納所積欠的國保保費及利息,可向勞保局辦理分期(最多分40期)繳納保險費。
至於已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資格的被保險人,若無力繳納保費可向勞保局提出分期繳納欠費申請,如經核可並按期繳納保費,即可領取老年年金給付。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