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有「抗議天王」之稱的柯賜海,涉偽造文書案未到案執行遭台北地檢署通緝,昨天被警方逮捕歸案,柯賜海向法院聲請提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檢方程序有瑕疵,裁定釋放柯賜海。
柯賜海因涉偽造文書案件,被法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確定,得易科罰金。柯賜海未到案執行,台北地檢署今年9月25日發布通緝。
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接獲情資,柯賜海昨天下午將到新北市板橋區的亞東醫院就診,立即派員於下午3時6分在亞東醫院查獲,先陪同柯賜海完成看診、領藥程序後,便將他逮捕上銬,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移送北檢。
柯賜海認為自己並未收到判決書,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柯賜海主張,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時,上訴狀裡面就已經有寫台南的地址,但是沒有收到判決跟執行命令,送達程序跟案件執行程序不合法。
柯賜海表示,他知道被通緝後有聲明異議跟聲請暫緩執行,因為他目前是巴金森氏病第三期;易科罰金部分,檢察官也不讓他分期付款,他覺得不公平。
法院今天審理後,發現柯賜海上訴最高法院時,在上訴狀的信封上的確有台南市南區的住址,而檢察官未將執行傳票送達柯賜海台南居住地,也未派員到台南拘提柯,通緝顯有違誤,裁定檢方釋放柯賜海。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