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真的重回「白色恐怖」時代嗎?魏姓民眾因為在網路上買賣3份白色恐怖時期文件,竟遭憲兵「釣魚」方式強押搜索、逮人、取供!過程連一張搜索公文都沒有,荒腔走板的程度更凸顯「國防布」欲蓋彌彰的「私了」心態!
對此國防部今天最新聲明竟然只用簡單四個字,符合刑事訴訟法131條的「無票搜索」,就合理化一切,但真相真是如此嗎?
荒腔走板1:無票搜索 憲兵強闖民宅
魏姓民眾說問憲兵「有沒有搜索票?」憲兵回,那種東西很簡單,但「拿到搜索票去搜就會很難看」!
「很難看」一說到底是誰難看?根據刑事訴訟法跟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憲兵要出動調查必須要有檢察官明文命令才能直接調查,否則為來搜索證據如何成為呈堂證供?憲兵為何不敢事前申請?遊走在法律界線之外,陽光看不到的地方,不是私了,還能如何解釋?
荒腔走板2:憲兵登門 還叫自願搜索
國防部解釋:魏姓民眾簽了「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後才執行搜索,過程皆有錄影和錄音。有錄影就等於真相嗎?魏姓民眾反駁表示「他們(憲兵隊)來這邊搜索我都沒有簽東西」,我嚇都嚇死了。
台灣任何一個小市民面對憲兵、軍警無端闖入你家,強押上車、帶走取供,能不「嚇都嚇死」了嗎?誰敢反抗!更令人不解的是,究竟是什麼樣的機密文件外洩,能讓國防憲兵隊「暗地裡」對一個手無寸鐵的小老百姓施壓,無所不用其極的想「拿回文件」?軍方表示要「銷毀不實外流」,還未追究如何洩密、誰洩的密就要銷毀?這塊「國防布」招牌是不能查還是不敢查?
荒腔走板3:哪來15000元 封口or遮羞
國防部解釋,魏姓民眾主動提供持有之機密文件,「對國家有貢獻」依相關規定擬核發魏民獎勵金新台幣15000元整。
「對國家有貢獻」這麼光宗耀祖的理由,為何憲指部第一時間要否認?為何不邀請進總統府授獎?反而是憲兵私下拿1萬5千元希望這件事不要張揚?整理羅生門最後才由國防部證實的確有15000元的存在。是問台灣何時看到「公權力執法」居然還要「付費搜索」。
最後針對今天國防部的六項聲明中最後一點,既然以「誠實、負責、不迴避的態度」面對此案,就將搜索當天「全程影帶」上網公布以昭公信,而不是以「偵查不公開」的「守法」理由,阻止真相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