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經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糾正台大和教育部,監委調查發現,台大和教育部在台大進行校長遴選時,在利益迴避「資訊揭露」上有令人詬病之處,也呼籲教育部要檢討,對此教育部承認不足之處會負起督導責任,台大則表示立場不變,尊重遴選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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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監委高涌誠:「明明可以知道杜絕這件事情發生,所以我們認為這個瑕疵是很嚴重的。」
台大校長遴選案,延燒至今依舊沒有結果,監察院也介入調查,經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糾正台大與教育部,指出管中閔去年6月14日起獲邀兼職台哥大獨立董事等職務,但除了獨董在同年5月獲校長楊泮池核准外,其餘2委員職務遲至9月22日才獲核准兼職,違反相關規定。
監委高涌誠:「除了產學合作以外,至少是不是應該經過校內核准,那這2次的會議看起來也沒有,這2個兼職就已經先處理了。」
台大主秘李心予:「台灣大哥大公司寄給我們東西,一些時間時序上面的差異,所以我們在申請過程上面有一些流程上面差異,但最後同意函公布的時間,2個教授是完全一致。」
另外管中閔擔任獨董的薪資報酬,推估每年可領取高達500到1000萬元,但台大卻每年只收50萬元學術回饋金,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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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高涌誠:「學校要能夠掌握相關情形,包含他的兼職費用在裡面,可是很明顯看到這個案子,台大其實是完全不知道。」
台大主秘李心予:「跟台哥大詢問過了,基本上是遠低於這個數字。」
不只台大,監察院對於遴選機制沒有規範清楚,呼籲教育部也該檢討改進。
監委高涌誠:「教育部規範力度不夠,而這個規範對於這9點的部分,他應該要多一點規範,包含迴避啊,包含遴選啊,避免說這個遴選像選舉一樣。」
台大主秘李心予:「我們台大的立場是一直都沒改變,就是尊重大學法,尊重遴選委員會的決議。」
面對監察院糾正,台大認定依法行政,現在靜待訴願結果,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