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監察委員尹祚芊、仉桂美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秋振昌103年12月25日就任五峰鄉長,從104年12月23日起陸續藉鄉內各項大小工程,利用鄉長綜理各項工程採購招標、履約、驗收程序的職務身分,密集向廠商收受賄賂及飲宴招待,並在招標前不當私下接觸廠商商議標案及竄改工程底價。
尹祚芊說,秋振昌索賄金額從2萬元到30萬元不等,不法利益所得達151萬餘元,已經檢察官起訴,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又10個月,褫奪公權6年。
尹祚芊指出,秋振昌接受約詢時坦承違法事實,表示因鄉長選舉時投入大量經費,積欠龐大債務,陸續遭第三人及金融機構催討,才收受不法。
值得一提的是,尹祚芊說,五峰鄉第15屆、第16屆鄉長也是貪污服刑,秋振昌擔任第17屆鄉長,仍觸犯貪污罪,「真的是不可思議」。她說,秋振昌是2度擔任鄉長,在此之前做了多年公務員,應熟知公務員謹守忠誠、清廉義務,卻仍然有貪污行為,違法事證明確。
尹祚芊、仉桂美指出,本案除了追究秋振昌個人違失責任,也將一併調查五峰鄉公所近年工程採購案件有無偷工減料、新竹縣對於下級機關工程採購案的查核機制是否完備、現行採購案件如何強化監辦以遏止竄改工程底價等問題。
監察院彈劾審查會今天以10票對0票,一致通過彈劾案,全案將送公懲會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