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畫面/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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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也能抓姦?一名女子看見一名銀行女經理和同事出軌的報導,竟發現新聞中的「小王」就是自己的老公,讓她氣得對女經理提告,最後法院判賠60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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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已婚的吳姓女子在大眾銀行某分行擔任經理,在2014年底到2015年初間,與同樣已婚的周姓男同事大搞婚外情,2人在旅館偷情3次,被吳女丈夫逮個正著,而周男為避免醜事被妻子發現,選擇與吳夫簽協議書,不僅承諾賠償他50萬元,還會在2015年5月離職負責,如果違反協議須賠償150萬元。
想不到周男之後反悔,雖然賠了錢,卻不願從公司離職,同年7月被轉調至總行,吳夫因此相當生氣,對周男提出告訴,希望他履行協議。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周男已值中年,要他離職實屬嚴苛,而且吳夫當時也承諾放棄民事與刑事追訴權,因此法院最後判吳夫敗訴。
▼(示意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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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該來的總是會來,這起判決躍上新聞版面,周男的妻子無意間看見報導,發覺新聞中的男子相當「眼熟」,便生氣的盤問丈夫,外遇事件因此曝光。周妻之後以「侵害配偶權」對吳女求償100萬元,雖然罪證確鑿,但是周妻年所得400萬元以上,吳女僅100萬元以上,因此法官斟酌之後,判吳女賠償60萬元,還可上訴。
▼周妻火冒三丈,對吳女提告。(示意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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