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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身分證「騙婚」,竟不算詐欺!苗栗一名49歲彭姓已婚男子6年前才因為與人妻外遇吃上官司,想不到他不但沒學乖,還變本加厲,前年與黃姓女子交往,偽造身分證假裝自己單身,甚至和黃女論及婚嫁,兩人訂婚宴都辦了,卻遲遲未結婚登記,黃女一查才發現彭男早已結婚,氣得告上法院,然而地檢署卻認為彭男的詐欺罪名不成立,只以偽造文書罪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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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報導,彭男早有外遇的紀錄,他食髓知味,不但再度偷吃,甚至還竄改身分證「演很大」,大享齊人之福。他2015年開始追求黃女,為取得她的芳心,彭男偽造文書塗改身分證,不但將配偶欄妻子的姓名塗掉,還讓自己回春10歲,成功和黃女展開交往。
黃女指控,她曾借款59萬給彭男,還懷上他的孩子卻不幸流產,之後彭男為了取得她的信任,竟然假裝要和她結婚,2016年初拿了25萬元舉辦訂婚宴,並將500萬的房產過戶給她,還月繳1萬8租了一棟透天厝金屋藏嬌,把黃女耍得團團轉。
▼彭男早已為人夫。(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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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訂婚之後,彭男卻遲遲不正式結婚、辦理登記,不停拖延之下,黃女和她的家人才察覺有異,偷偷調查後,才發現彭男早已有家室,便火大的將彭男以詐術性交、詐術結婚、詐欺取財等罪告上法院。
然而檢方卻認為三個詐欺行為都不成立,首先兩人是因為感情而發生性行為,不算詐術性交,再來兩人無登記的結婚事實,也不屬詐術結婚,最後雖然黃女借給彭男59萬,但彭男贈予她500萬房子,應該沒有詐欺取財之意,因此台中地檢署最後只以竄改身分證的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