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位劉小姐投訴,跨年夜那一天,為了早一點到101大樓旁邊占位子,下午五點就把車開到到附近的公有民營停車場停車。 但是停車場管理員卻說,因為是跨年夜,所以原本一小時30元漲到一小時60元,還說是市政府調漲的,讓她覺得很不合理,沒想到事後他詢問市民專線,服務人員卻說,跨年夜當天公有停車場沒有漲價,質疑是經營停車場業者擅自漲價,停管處說,業者的確沒有報備就漲價,必須將超收費用退還民眾,同時也開罰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