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網路地產王提供)
文/網路地產王
高雄市政府為了將高雄打造成永續生態健康的綠光城市,工務局從2012年來陸續首創了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等創新法令,同時也配合推動太陽光電而修正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法令,鼓勵民眾與公部門建築物設置光電板,今年為鼓勵民間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市府開辦光電補助預算達1500萬元,每件申請案最高可補助30萬元,從4月5日開始申請。
光電補助標準分為「獨棟」、「連續相連三棟(含)以上」、「連續相連五棟(含)以上」及「連續十棟(含)以上相連之建築物者」之建築物,另為推展太陽光電相關政策,工務局特別針對「建築物屋頂違章建築改建光電設施」、「建築物整合太陽光電設施(BIPV)」及「戶數達20戶以上之公寓大廈者」提高補助費用,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
工務局局長趙建喬表示,市府為了推廣太陽光電綠能發展,至106年持續開辦光電設置專案輔導、裝設補助等相關服務。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補助計畫對象須為,設籍於高雄市之市民、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同時他也強調,民眾居家屋頂安裝太陽能光電系統有眾多好處,太陽能板可以讓屋頂有效隔熱、減少空調耗損,並且降低用電花費,更可以把轉換的電賣給台電,躉售費率每度收費約為6.10元計算,設備投資後的年平均收益約為8~10%,比定存還高且保證收購20年,收益具穩定性與安全性,因此裝設太陽能系統能夠有效活化資產利多的做法。
此外,為強化高雄市發展太陽光電再生能源,打造成為綠能城市,台電人員於每週二下午14時-17時進駐本府工務局,協助解答用電問題、查詢饋線以及受理併聯審查申請案等,提供更有效率的綠能推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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