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宣布已於2027年度總預算案中增列普發現金一萬元,並將發放目標設定於明年農曆年前。不過,在中央政策正式上路前,全台已有5個縣市的地方政府與鄉鎮公所決定搶先發錢,包括彰化縣花壇鄉、竹塘鄉、雲林縣林內鄉、宜蘭縣頭城鎮及臺東縣延平鄉等地區,相繼推出各項振興金或生活慰助金,其中彰化花壇鄉每人最高可領到6000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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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輕鄉民生計壓力,彰化縣花壇鄉公所依據韌性措施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凡於2026年3月1日(含)前設籍花壇鄉的居民皆符合資格,提供每人新臺幣6,000元的振興經濟金,發放作業自7月20日至8月14日在各村定點辦理,8月19日至11月30日期間則每週三可在花壇鄉公所進行補領。
同樣位於彰化縣的竹塘鄉,則由公所發放每人3,000元整的「鄉民生活慰助金」,資格為115年6月30日設籍且造冊日仍在籍者。第一階段發放時間為10月5日至12月15日(上午8點至12點)於各村活動中心或指定地點領領;第二階段為10月29日至12月15日於鄉公所受理。親領需備齊身分證與印章,若委託代領則需額外附上代領人身分證、印章、委託書及戶口名簿。
雲林縣林內鄉因應國際情勢關懷鄉民,針對115年3月31日前設籍且符合條件的鄉民(含新生兒),發放每人3,600元慰助金。對象為115年3月31日(含)前設籍且於5月27日前未遷出或死亡除戶者,以及3月31日前出生並完成戶籍登記的新生兒,目前已進入紙本申請階段(115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鄉民可攜帶切結書、受款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金融帳戶封面影本至鄉公所辦理匯款轉帳或領取支票。
宜蘭縣頭城鎮亦通過「115年宜蘭縣頭城鎮振興經濟禮金發放自治條例」,因應關稅衝擊及國旅衰退,針對代表會審議通過日(含)前設籍的鎮民及1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兒,每人發放3,000元現金振興經濟,詳細發放地點與方式由公所公布。
受近年氣候變遷、連續風災造成農產欠收及觀光衰退等影響,臺東縣延平鄉公所為了撫慰民心、照顧老幼,通過《振興經濟暨關懷鄉民禮金發放自治條例》。延平鄉代表會於115年7月臨時會提議並於9月公告,將發放金額調高至每人新臺幣5,000元。預計於明年農曆春節前發放。估計受益人數約2,000至3,000人,具體設籍基準日及領取細節將由鄉公所完整公告。